武汉大学图书馆事件,绝不是性骚扰案,而是典型的诬告案。
媒体现在给的词条是:武大骚扰事件双方陷网暴两败俱伤。
有种双方各大50大板,大家都受伤了,和稀泥算了的意思。
可是实际结果是,被诬告的男方,被全网谩骂“性侵犯”,个人信息泄露,学业中断,患PTSD需强制治疗,爷爷因网暴离世。
而女方,高调宣布在香港浸会大学读博、通过法考,称“继续举报肖某某从业资格”,未道歉。
至此,如果说一开始大家以为是“误会”,现在才明白都是“蓄谋已久”。
这位诬告案女主是在拿到毕业证的同一天对男生提起的诉讼。
在此之前,其实她已经成了“赢家”,全网几十个媒体争先报道。而男主,差点家破人亡。
但是她还不满足,还要在法律上给男生致命一击,想要宣判之日,被全国所有媒体报道她是胜利者,想成为集美们心中的勇敢斗士接受朝拜。(参考朱军案)
同时,她又害怕起诉可能会给自己的学业有一丝影响,于是一直隐忍到拿到毕业证,才开始再次向男生“挥刀”。
以前是,随便一篇小作文,便能将男性钉死。
后来是,需要写成详细的PPT,才能将男性钉死。
再后来,需要列出充分的证据,才可能将男性钉死。
再往后,有了证据也不一定能信,因为谁知道你的证据是否属于断章取义,是否属于片段性证据。
比如在这个诬告案中,两人全程无交流,男生在图书馆因患有皮炎多次挠下身,女生认为是对其“自慰”,是强制猥亵,性骚扰,1个多小时偷拍下多段视频。
最终,把男生搞到社死+被处分+被网暴崩溃。
以我这几年在这场“性别战争”中的斗争经验,当对方诬告你“性骚扰”的时候,如果你是清白的,第一时间,立刻战斗起来,包括且不限于报警、当场取证、起诉对方。
切勿有息事宁人的想法。
武大图书馆诬告案,有明显的三次事态升级,好在第三次止住了。
第一次,女生女方说【只要写下道歉信,就不闹了】,男主息事宁人写了。
两天后,女生再次要求【写道歉,并注明:性骚扰,同时让辅导员签字】,男主因为第一次写了道歉已经骑虎难下。
第三次,要求【学校处分,并要求男方父母签字】,实现第三次道歉信。男方父母没有答应,并且要求彻查。
紧接着,第四次女生发网上联系媒体,引发全国网暴。
很难想象,如果有父母签字和学校处分的双重“背书认定”,法院层面会有怎样的判罚。
看明白了么,男生被伤的体无完肤,都已经算是好的结果了。因为女生,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法律结果,差点就赢麻了。
而一切,都源于男生最开始那个“道歉信”。这成了攻击他的利刃,成了整个事件的“铁证”。
大同QJ案是一样的道理,支持判罚源于当事人的口供,在电话里的那句:“哦哦,对对”。从胖猫到订婚强奸案,男性必须懂的6条法则
喏,是你自己一开始承认了。
很简单的道理,作为轰动全国的案件,就应该顶格判罚嘛,而不是按最低的三年去判,因为大家都明白,这已经是极限了。
这些案件告诉我们一个道理,你没有做过的事,就要据理力争。你在第一步退让了,就会步步被动,直至万劫不复。
1、武大诬告事件,如果没有自慰,为啥要写道歉信?(以为道歉可以息事宁人,结果成为对方攻击自身的利刃)
2、司法实践中,如果没有犯罪,为啥要签认罪书?(以为可以早日出去或判缓刑,结果实刑甚至重判,认罪书就是重要证据之一)
3、生活中的调解案件,如果没有理亏,为啥要自愿赔偿?(以为息事宁人,结果成为自身理亏的铁证)
我以前就说过,如果有一天,你被人诬陷了。正确的方法,永远不是息事宁人,大事化小。而是,报警、取证、用法律途径解决。同时,我们不提倡下图的暴力行为,既伤害了女生,也得不到你想要的公平。
江苏师范食堂●占座打人事件